关于转发《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“生态文明建设”专项课题申报通知》的通知

作者:谢婉莹时间:2023-11-20编辑:谢婉莹来源: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点击数:

摄影 审稿 裴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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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、资产经营管理公司:

为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“生态文明建设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、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充分凝聚各方力量,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理论水平,持续发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,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绿色本底。

二、课题管理

生态专项为省级项目(B级),面向全省公开申报,其管理和结项参见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。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(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)。

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,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.5万元。

申报课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,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。

(二)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(含处级)行政职务,或已取得博士学位。在实际工作部门的可适当放宽。

(三)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(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6日前)。

(四)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、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,不得申请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,具体安排如下:
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,于2023年11月24日8:00到11月30日12:00,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,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(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)。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,仍需于2023年11月30日12:00前提交纸质版《申请书》一式4份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1份(附件4)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,并确保线上线下《申请书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。(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。申请书封面“项目编号”请务必按规范填写)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,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报送到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。

逾期系统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。

申报人有关技术问题,可联系技术支持,电话:4008001636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申报人须按《申报指南》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,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热点、难点和焦点问题,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,立足学科前沿,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,避免低水平重复。

申报课题须按《申请书》要求,如实填写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,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
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;获准立项的《申请书》,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,鉴定等级予以公布。除特殊情况外,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,后出版或发表;擅自出版或发表者,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。

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。

联系人:谢婉莹      电话:84601637

联系邮箱:208224@scpcfe.edu.cn

附件: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“生态文明建设”专项课题申报通知
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
 2023年112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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